婚姻的实质性要素包括哪些呢?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婚姻的实质性要素包括: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三代以内不得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6、双方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停结婚的疾病。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本人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