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对身体的危害
法律援助水污染对身体的危害:
1、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人畜粪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类病毒、柯萨奇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体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
2、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俣病、痛痛病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
3、 间接影响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4、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多环芳烃、卤代烃污染水体后,可被悬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体内积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如鱼类)就可能诱发癌症。
水污染的处理方式:
1、少量创建填埋场,让废水、废气都能够经过处理,再排放至河流;
2、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
3、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
4、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