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悬赏广告的悬赏酬金必须兑现吗

法律援助

    一,悬赏广告是自古就有的借助他人的力量解决问题的方式,最常见的是寻人、寻物启示。现代社会,悬赏广告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如:
    1. 当事人为了诉讼进行的证据悬赏,
    2. 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进行的刑事悬赏,
    3. 行政机关为了行政事务进行的行政悬赏,
    4. 法院执行部门为了执行而进行的财产信息悬赏。
    5. 企业为了商标设计而进行的悬赏。
    二,悬赏广告所产生的问题随之而来的也越来越多,如:
    1. 数人完成悬赏指定任务怎么分配报酬?
    2. 所支付报酬不足怎么办?
    3. 悬赏报酬没有具体数额怎么办?
    三,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五,悬赏是指悬赏人出具赏格(一般为货币)招募他人完成一定的行为。
    悬赏广告,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行为。
    完成悬赏所指的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报酬。悬赏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构成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悬赏广告构成要件
    1. 悬赏人。
    2. 以公开方式发布悬赏广告。
    3. 行为人完成特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