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法律援助

    孩子与父母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不因为离婚而当之亲子关系也解除。离婚女方不愿意要孩子,那么男方可以抚养孩子,并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如果男方认为,孩子由女方进行抚养更为合适,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孩子归谁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