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房子是婚前买的,有我老公和他儿子的名字,如果我老公去世了,房子有我的份额吗?
法律援助你好,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涉及父母出资,房屋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登记在男方、男方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名下,一般你都不能分得房子的一半,除非另有约定。婚前男方全额购买,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涉及到父母出资,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进行割,除非另有约定。另外,可能涉及到遗嘱的问题。如果你老公去世前,留有遗嘱自愿把房子分你一半份额,那么依照遗嘱你可以取得房屋的份额。如果是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对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