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自愿后悔报警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男生不构成强奸罪
    (二)女生的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女生基于后悔的心理,为了让男生遭受到刑事追究,捏造了遭到强奸罪的事实,向公安机关报警,导致男生被以涉嫌强奸罪为由刑事连、传唤、讯问,女生的行为已经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一、案重失实就一定就构成诬告陷害罪吗
    检举事实或是错告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
    二、栽赃嫁祸法律怎么处理
    栽赃陷害,情节严重涉嫌诬告陷害罪,受害人应该向侦查机关提供嫁祸的证据,并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三、诬告陷害罪怎么构成的?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