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表现有哪些

法律援助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