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

法律援助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国对于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为是坚决予以制止的,如果父母有干涉儿女的婚姻的行为,子女则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民政部门对父母批评教育。父母以暴力行为干涉婚姻,情节严重的,子女甚至可以报警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恋爱关系,我有没有赔偿对方得了点病的权利?
    恋人分手不需要赔偿,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凡是涉及到赔偿,必须是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而情侣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自己赔偿,如果对赔偿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暴力干涉老人婚姻违法吗
    暴力干涉老人婚姻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应当为双方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父母欠钱,子女有权利冻结财产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子女财产不会被冻结。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跟父母签订互不干涉生活的协议书?
    法律分析:夫妻互不干涉各自生活协议书属于夫妻自行约定的协议,协议内容可自行协商。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的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父母亲一方有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影响子女入党?
    法律分析:父母收到过刑事处罚,对子女入党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要子女表现优异,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奉献,能够正确认识其父所犯的罪行和处罚的,就可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