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宪法是八二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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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八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体如下:
    1、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4、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五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