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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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条法律是婚姻法,虽然当时也有其他法律在讨论和制定,但是婚姻法当时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公布实施的法律。下面我们就来对《婚姻法》这部法律做详细的介绍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那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它把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妇女从旧的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
    一、婚姻法颁布的时间及内容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发了命令,于1950年5月1日起公布实施。它先于土地改革法和工会法颁布实施,因而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法律。
    婚姻法分为: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离婚后的财产与生活、附则,共八章27条。它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也涉及调整家庭关系的内容。
    二、婚姻法颁布的意义
    婚姻法是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婚姻法。这部法律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婚姻法也从根本上确立了新中国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特征,从根本上打破了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婚姻法更是对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的旧制度的彻底否定,从而保护了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婚姻法》还对结婚对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它的新民主主义性质。
    总而言之,婚姻法的存在真正实现来男女平等,也真正为推进新式夫妻制度和关系做出了规定。婚姻法是当时我国的重要立法,也真正保障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