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存在强奸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谈恋爱期间存在强奸的可能性。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一种犯罪活动,并不意味着是男女朋友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强奸行为。强奸罪的主体并没有排除情侣和或者夫妻,只要男朋友违背女朋友的性自由权,违反女性的真实意志,那么就可以构成强奸罪。女方不愿意,男朋友用各种手段导致女性无法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发生关系后男方就构成强奸罪。例如双方在吵架后冷战期间,女方的态度强硬并拒绝亲热,男方在此情形下强行与其女方发生关系,在此情况下男方则涉嫌强奸。但是如果女方在事后主动提出不追究男方法律责任,一般可以不按强奸论处。如女方不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衍生问题:
存在婚内强奸这种情况吗?
婚内强奸与一般强奸的主要区别在于婚姻关系的存在,有以下情况可以算作婚内强奸,并以强奸罪处理:
1.双方正在起诉离婚阶段;
2.丈夫有明显家暴虐待现象,给妻子带来严重伤害的;
3.离婚判决已作出,但是判决尚未生效的;
4.双方早已不在一起生活或者感情早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