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领证还是结婚领证

法律援助

    订婚不需要领证,结婚要领证。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一、结婚证在订婚前还是订婚后领?
    一般情况下是先订婚再领证,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于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最传统的婚俗习惯来看,订婚就是男女双方在婚恋态度上达成一致,然后遵照一系列流程完成结婚前各种规定的一种仪式。订婚在法律上并不发生效力,而结婚是在法律上产生效力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