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持婚姻关系?

法律援助

    本文讲述了如果丈夫出轨但不想离婚,女性可以尝试与丈夫进行协商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并且提供了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即使女方次提起了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也很难判离。另外,女方在怀孕期间也可以采取离婚措施。
    法律分析
    如果丈夫出轨但不想离婚,女性可以尝试与丈夫进行协商来处理这个问题。
    2、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就无法协商离婚,那么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但是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并且提供了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那么即使女方次提起了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也很难判离。
    一、女方怀孕期间怎么提出离婚
    女方怀孕期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离婚:
    1、如果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
    2、如果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得提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我国女方提出离婚怎样处理
    1、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应当与女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
    2、如果男方同意离婚,则应当与女方共同协商处理财产,子女,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离婚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这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意在保护妇女权益。不仅是女方怀孕期间,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允许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可以自由提出离婚诉讼不受限制。如果说存在女方与其他人通奸等行为,男方可以尝试通过协议离婚等方式离婚。如果仅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准予离婚。
    结语
    婚姻是建立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的,如果一方出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尽力挽回婚姻。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男方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则法院很难判离。女方在怀孕期间也可以尝试与丈夫进行协商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财产、子女和债权债务等事项,如果无法协商,则应向法院起诉。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则调解无效时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