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防性质

法律援助

    我国国防性质:
    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
    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
    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不要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即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我国国防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和幸福生活,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巩固国家地位,维护世界和平,为人类发展进步做出贡献;通过国防工业、国防技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