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判刑之前可以写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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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可以写信。但是不能涉及案件情况,否则没有办法邮寄给对方,因为看守所会检查,如果涉及案情会不通过。如果有亲人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写信进去,是否能收到要视具体信件内容。对于家属与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看守所会对信件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只是正常的家庭人员生活情况等交流的,看守所会转交信件;但如果信件内容牵涉到具体的案情,可以能影响到案件的侦查或审理、以及有可能对在押人员产生不良情绪影响的,则一般都不会转交,对于这种信件,在押人员就不会收到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未决犯指还没有经法院判决定罪的人犯,关押在看守所内。与已决犯相对。具体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一审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在一审判决后,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进行二审的犯罪人员,在二审结束前都称为未决犯。还有一种情况是指在一审上诉期间,判决未生效前,检察院进行抗诉,原来的被告人就称为未决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