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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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 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