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选择死的权利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毫无疑问人拥有最终的选择死亡的权力,即便全世界都不同意,一个人仍然可以选择自杀这条路,只要他不再留恋人间,只要他足够决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