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具有对世性

法律援助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
    一、人身权受到损害的赔偿方式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金钱赔偿方式。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侵犯健康权致公民身体伤害和侵犯生命权致公民死亡的赔偿。这两种赔偿均以金钱赔偿方式进行。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