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食品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

    进口肉类食品需要的证件有: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或兽医卫生证书;
    3、屠宰日期证明,中文标签等。
    对于国内收货人需要的资质有:
    1、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俗称批文;
    2、自动进口许可证;
    3、进出口权,肉类收发货人备案。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召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