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铅废物是危险废物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土壤中的铅是通过食物链、扬尘等途径进入人体的。土地铅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含铅矿的开采和冶炼、蓄电池加工生产、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和汽车尾气等。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对我国南部20多个有色金属矿区调查发现,矿区土地的铅含量普遍较高,周边农田常遭受铅污染,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交通主干线周边土地的铅污染出现频率较高,城市人类活动密集区土地铅含量也有升高趋势。过量的铅、镉极易溶出到食物中,长期使用,就会造成铅在血液中沉积,导致大脑中枢神经以及肾脏等器官的损伤等。
    法律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四条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属危险废物。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