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静默管理了吗

法律援助

    桂林没有静默管理。
    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及临时全域性静态管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且核酸检测为阴性;
    2、所有人员解封前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封控区:14天内(自最后1例感染者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控;
    4、管控区:14天内(自最后1例感染者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控;
    5、防范区:当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后,防范区一并解除;
    6、满足上述条件后,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经专家组评估并上报相关部门现场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即可解除封控管控状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