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提倡的五爱公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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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提倡的五爱公德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五爱原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把五爱表述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不仅要在每个公民的身上体现出来,而且要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什么义务
    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