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可以办吗

法律援助

    宝宝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可以办。
    办理出生证明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补办出生证明材料如下:
    1、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2、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3、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4、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综上所述,我国办理出生证要求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和准生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就好了。对出生证上的姓名日期等这些一定要注意,如果写错的话,一定要及时要求院方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