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超过一个月怎么办

法律援助

    新生儿超过一个月办理户口和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没有区别。新生婴儿上户有的流程如下:
    1、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2、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并且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3、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4、街道办事处,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
    5、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
    6、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