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的参与方式:
    1、通过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
    2、通过民众代表投票选举、等额选举。
    3、通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同和差额选举。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