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人身自由权的是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公民从事各项政治活动,参加国家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我国宪法和刑法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