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故什么及其危险程度

法律援助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故波及范围及其危险程度,可采取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形式。
    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
    1、突发性强,不易控制。突发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多且复杂,如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车祸等。事先没有明显预兆,往往使人猝不及防,极易酿成灾祸;
    2、污染环境,破坏严重。危险化学品不仅可对现场人员造成灼伤、感染、中毒等伤害,而且还会污染大气、土壤、水体、建筑物、设备,很多事故发生后,对现场的彻底洗消困难,导致残留物在较长时间内危害污染区生态环境;
    3、救援难度大,专业性强。由于救援现场情况复杂,存在高温、剧毒等危险,同时受到风向、能见度、空间狭窄等不利因素影响,使得侦察、救人、灭火、堵漏、洗消等难度加大,风险增加。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