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假设你经营了一家企业,你会选择哪种筹资方式?

法律援助

    会选择进行:吸收直接投资
    企业筹资选择的方案有:
    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活动的先决条件。筹资决策不仅要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
    金成本达到最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不同,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从税收 上考虑,还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并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
    按照取得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筹资可以分为:争取财政拨款,自我积累,借款,发行债券, 发行股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
    1、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其中,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同时,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包括以货币资产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工业产权出资、以特定债权出资。
    2、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首次发行股票需要满足: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等几个条件。
    3、融资粗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优惠购买)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是租赁期大于、等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4、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是指企以发售公司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按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还本付息期限、标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发行公司债券,适用于向法人单位和自然人两种渠道筹资。发行债券,是一种债务筹资方式。
    5、向金融机构借款
    向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它既可以筹集长期资金,也可以短期融通资金,具有灵活、方便的特点。向金融机构借款,是一种债务筹资方式。
    6、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信用关系。商业信用是由于业务供销括动而形成的,它是企业短期资金的一种重要的和经常性的来源。利用商业信用,是一种债务筹资方式。
    7、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以及从企业可供分配利润中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是企业将当年利润转化为股东对企业追加投资的过程,是一种股权筹资方式。
    综合上述内容,筹资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融资粗赁、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留存收益七种方式。同时,企业采用不同方式所筹集的资金,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筹资的分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