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负责任,业主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小区物业负不负责,你只是口头上泛泛的讲,没有任何意义,首先你得知道小区物业对什么事,该负什么责任,物业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不是什么责任都负,物业公司进驻之前与开发商或是业主委员会,要签署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里详细规定了物业公司该做哪些服务,也就是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按物业公司的资质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服务标准也有所区别,资质低的服务标准也差很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