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行为有哪些

法律援助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一、网页多项内容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现场虚假的演示和说明,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