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虚假广告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属于虚假广告的情况如下: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2、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3、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4、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