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者是什么
法律援助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经营者主要分为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广告经营者的类型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广告经营者的企业登记管理
广告经营者的类型具体地讲,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广告公司。是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单位,是具有为广告主提供广告策划、市场调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综合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
(2)兼营广告的单位。是在其主营业务以外,利用本身媒介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场(馆)等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电视台、**电台、报社、期*社、体*场(馆)、文化馆等。
(3)个体广告经营户。指符合国家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规定,从事广告设计和制作的公民。
相关知识点
一、虚假广告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11种特征。这些常见的骗人招数,能帮我们辨别广告的真伪,一眼就能识破它们忽悠老百姓的伎俩。
1,宣传效率、治愈率和治疗效果。如“根治糖尿病、高血压”或保证“一个疗程无效,一律免费治疗”等,都是违法医疗广告。特别是中间出现“首个”、“最”等字眼的一定要小心。
2,发布国家暂不准发布的疾病。按照国家规定,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均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但现在,很多治疗性病的广告会以泌尿感染诊治中心、生殖健康专科、妇科特诊替代,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3,广告中只有内容,没有批准文号或文号已过期。任何医疗广告的发布,都有对应的批准文号,其标准格式为:×药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号。“×药”代表广告审查机关,如“沪-药”等;数字部分为10位,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广告序号。
4,以机构、专家、患者现身说法,变相刊登医疗广告。很多产品都以患者亲身经历证明产品的有效性,部分广告中还经常出现解答问题的“权威专家”。但只要一核实就会发现,这些“专家”们,有些是“专职演员”,有些则是完全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5,出现“祖传秘方”等字眼。这在法律中明令禁止。
6,宣扬所谓的新技术。打着“高科技”、“新疗法”的幌子,用“纳米治疗术”、“基因疗法”等名目繁多的词汇,引诱患者前去就医。
7,利用军队的名义。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凡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医疗广告,都是违法的。比如广告出现XX部队肝病治疗中心等,多为打着部队医院旗号的空架子,用邮寄药品的方式进行欺诈。
8,号称得过发明专利、各项大奖。在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中,号称得过“国家××专利奖”、“诺贝尔奖医学奖最新成果”,或是XX协会颁发的优质奖的数不胜数,但多数都是子虚乌有。专利必须要标明专利号和种类。
9,保健品宣称能治病,广告内容与报批内容不符。不管是药品、器械,还是保健品、食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都有备案。广告内容与报批内容不符的,都不能相信。
10,使用领导人题词或参观照片。有些企业会把领导人参加某次活动的题词用作自己的宣传,更有甚者,假造一些领导人或名人参观企业的照片。只要有领导人或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出现的广告,肯定都是有问题的。
2,打着赠书旗号卖产品的,需要警惕。有些广告打着赠书的名义,实际是在推销某些保健品。媒体刊登此类赠书广告前,最好先核实一下。
二、广告有什么特征
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主要表现在:
1、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是将某一项商品的信息,由这项商品的生产或经营机构(广告主)传送给一群用户和消费者;
2、做广告需要付费;
3、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
4、广告是有目的、有计划,是连续的;
16、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而且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
广告作为一种手段,无论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其基本职能——传播信息、加速流通、投入竞争等,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并且同样要遵循商品经济的共同规律。广告的生命在于真实,不诚实的广告,绝不可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因而也就必然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广告的真实性要求广告所介绍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老老实实、清清楚楚地说明事物的本来面目,向消费者提供经得住检验的证据,从而真正起到指导消费、促进生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