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的经营原则
法律援助1、依法经营
依法经营是广告公司生存的前提,或者说是广告公司的生命,这是任何一个广告公司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时所必须坚持的第一位的原则。
广告活动是以法律为前提的活动,同时又是法律规定的活动。依法经营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广告公司要符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尤其是要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的管理法规。《广告法》作为广告领域的根本大法,最高之法,规范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间行为和准则,既是对广告公司的限制,又是对广告公司的保证,即广告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合法性。广告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使广告公司在广告活动中有法可依。二是广告公司的活动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如《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人才经营
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是以高素质、高能力的广告专业人才力保证的。广告公司是属于知识型、智能型、技术型的企业法人组织。广告公司的工作不属于简单操作或重复操作性工作,而是具有独立性、创新性、技能性的独特工作,它完全是依靠广告公司中人员的智能与创造来维持其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广告公司的财富随员工下班而消失正是道出了广告公司与其他公司的显著性差异。
奥美广告公司如果没有大卫·奥格威,洛德暨托马斯广告公司如果没有约翰·肯尼迪和克劳德·霍普金斯,DDB广告公司如果没有威廉·伯恩巴克,想必不会在那个时代出现辉煌的。
3、优势经营
优势经营是指广告公司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确立自己的发展战略,形成自己经营特色。优势经营的本质就是广告公司的经营定位。
广告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经营优势,发展经营特色,推动公司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非业务冲突
广告公司只能为某一类产品的一个客户服务,以防止形成业务冲突的出现。一般情况下,广告公司应该十分珍惜与代理客户之间所形成的信任关系,不应该再接受与该企业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广告业务。这已经成为美国、英国等国家广告界行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