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安全隐患与防范措施

法律援助

    1.护理安全隐患的分析 1.1 精神病人的特殊性。精神病人常常表现为思维、行为、情感、感知等方面的异常,在病理的条件下,病人常缺乏自知力,出现兴奋、冲动毁物、伤人、自杀、拒绝治疗等,给护患沟通、护理安全增加了难度。 1.2 精神病人住院环境的特殊性。在精神科,由于某种原因受封闭管理病房条件的限制,各年龄段、各种精神症状的患者同处一个病区,使有冲动伤人行为的患者受病态支配伤害病友引发护理纠纷,精神病患者大都无自己知力,不愿住院,想尽办法外逃,如病房设施不到位,如门窗不牢固、危险物品的存在,病房内的设施不符合老弱病残患者的特殊需要,都是产生护理纠纷的隐患。 1.3 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护理记录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患者的治疗护理情况,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意识到自己记录的每句话,每个签名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现事故,无法举证。 1.4 护士综合知适水平低。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就诊患者中精神障碍伴发躯体疾病的患者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护士不仅要熟练掌握精神科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其他各专科的护理技能。精神科护士平时接触躯体疾病患者少,再者设备条件有限,对身体疾病的先进护理技术不能及时掌握。 1.5 社会环境给护理工作带来的压力。精神科护理工作面对的是缺乏自知力,缺乏理智的群体,患者冲动伤人、自杀、外跑等随时都可能发生,护士在工作中既要防止患者发生意外,又要提防患者攻击,心理持续处于紧张状态因而导致心理疲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压力,经济负担、心理问题、个人生活习惯和行为、对疾病康复的期望值等改变,使护理人员在为病人实施护理操作时存在一定心理压力,造成安全隐患[2]。 2.防范措施 2.1 加强护理教育,提高护士整体素质。 2.1.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主动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多与患者交流,了解其心理变化,尤其对有自杀逃跑念头的患者严密观察其行为举止,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平时注重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三基三严”训练,经常进行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升护士应急抢救能力,保障病人安全。 2.1.2 重视护理风险意识教育,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护理安全管理是保证护理质量的基础,是优质服务的关键,也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重要环节[3]。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护士抗风险能力是安全管理的关键[4]。组织学习护理风险管理理论,针对各科出现的护理安全隐患和教训,及时进行分析,查找目前医院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提高护士对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能力,做到预防为主,事前控制。 2.1.3 重视在职护士的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明白自己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真实客观书写护理文书,及时全面完整、动态地记录病情变化。“做好你所写的,写好你所做的”,同进做好医疗文书的保管。 2.2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改善超负荷工作状态。临床20%的治疗护理、生活服务是通过护士来完成的,超负荷的护理工作,极易影响护士的生理和心理健康[5]。根据医院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护理人员,同时利用好现有人力资源,加强对高风险时段,如夜班、节假日等班次的管理,注意老、中、青护士的搭配及根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