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的不足和改进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预备党员的不足一般有:
    1、学习积极性有待增强。有的思想不够重视,集体学习时被动参加,缺乏热情。
    2、团结协作的意识不强,好单打独斗,单兵作战。
    3、听取意见不全面,时有急躁情绪。
    可以从以下方面改进:
    1、自觉静下心来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效果。
    2、提高大局和全局中谋划工作的意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