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论述企业合并的动因

法律援助

    企业合并的动因如下:
    1、消除竞争,收购竞争对手使企业对于市场取得更广泛的控制的;
    2、扩大经营规模。外部扩展,就是通过企业兼并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
    3、分散经营风险,分散企业的产品和市场的范围,从而减少公司整体的经营风险;
    4、实现增长,通过外部增长实现经济效益。
    公司合并的特征:
    1、公司合并是公司之间的契约行为。公司合并的主体是公司而非股东,合并决定由合并各方股东会分别作出;
    2、公司合并是合并各方实施的共同行为;
    3、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东资格并不消失。
    公司合并的原始动因:
    1、内部因素
    (1)谋求公司管理协同效应。使具有剩余高效率管理能力的公司管理队伍,通过合并行为可以管理效率低下的公司企业,实现管理资源的融合,提高管理资源的利用效率;
    (2)谋求经营协同效应。在于利用经济的互补性和规模经济的优势,通过公司合并提高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这种方式可以为企业快速成长节约宝贵的时间,从而使企业获得快速扩展的机会,实现规模经济在产品生产中,同时能够形成一体化生产流水线,在生产加工速度、产品加工数量上都得到改善;
    (3)通过公司合并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由于各个公司的现金流量不一致,通过内部的资金调节可以大大减少因外部融资而增加的筹资成本和交易费用,缓解资金压力;
    (4)恰当的并购活动安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如公司可以利用税法中的亏损延递条款,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
    (5)获得特殊资产,目标企业所拥有的优秀的员工、专业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可以为合并公司带来商业利益。
    2、外部因素
    (1)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企业的合并行为;
    (2)公司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状况。企业的并购活动深受公司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影响。若公司的股权比较分散,市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导向作用,则并购容易发生,反之,则不然;
    (3)激烈的市场竞争,充斥着大量的并购行为,为了防止被大企业吞并,有些公司采用先下手为强的方法通过吸收合并并购其他企业,或者通过与其他公司的创立合并来组建更大的企业,达到保护自己、保存竞争优势的目的;
    (4)法律因素。企业的合并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维护竞争反对垄断。因此,对合并的法律限制和保护制度并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