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生命健康权的地位: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健康权的作用: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一、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什么
公民的人身权利有: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根据规定决定、使用和改变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窃、假冒;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等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
7、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二、医疗事故罪在我国的构成范围
我国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医务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3、犯罪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