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四权”组织体制,是指对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党支部履行决策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决策实施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与“四权”相适应的“四制”运行机制,是指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决策启动、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监督评议的运行机制进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行集体决策,会议议题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或1/3以上村民代表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法律依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四权五制”规范镇级权力运行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提高镇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徐州提供有力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职权法定、精简优化,科学合理配置镇级权力结构;坚持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将镇级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健全完善镇级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坚持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着力解决镇级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工作目标。以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为核心内容,以“四权”即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实施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和干部人事管理权为规范重点,构建“五制”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重要项目管理机制、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干部管理评价机制和运行信息监控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权责明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使基层干部自觉养成“两个习惯”,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