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方被合并方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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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区分如下:被合并方是子公司,可以根据财物报表上的内容进行区分,被合并方被合并之后原本的注册和性质都被和合并方同化,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