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地方行政机构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明清时期地方行政机构是行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