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冲突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

    任何人或机构在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与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冲突时,都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投诉。这些冲突一般包括: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足以导致混淆的相近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具体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