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级别对应官职

法律援助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五)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六)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七)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八)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国家干部的等级大小依次是什么?
    1、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
    2、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法律依据】: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