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调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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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调解流程有:1.起诉前调解,法院可以对不予立案的离婚案件一方进行调解;2.庭前调解,立案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庭可以依法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