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

法律援助

    财务费用是用来核算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及手续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法律分析:财务费用是用来核算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及手续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以及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汇兑损益(即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金融机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减少坏账损失、缩短收款时间而发生的理财费用,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当期直接记入财务费用,其中,销售方应给予的现金折扣在财务费用借方核算,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在财务费用借方用“负数”登记)。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企业没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时,没有利息支出,或者银行贷款和其他负债金额很小时,财务费用支出金额较小,账面的财务费用余额为费用支出减利息收入,财务费用支出金额小于利息收入金额,财务费用余额为负数,利润表的财务费用一项用负数表示,实际上财务费用为净收益,在财务核算中这也是正常的。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七条,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