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去银行办理业务有哪些

法律援助

    财务去银行办理业务如下:
    1、存款;
    2、汇款;
    3、现金支票支取备用金;
    4、向银行索取本单位回单;
    5、涉及到银行其他业务,比如办卡、销卡等。
    银行帐户的种类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
    4、专用帐户。单把某一项资金拿出来,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开设的帐户叫专用帐户,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