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斗殴的处罚原则

法律援助

    结伙斗殴的行为可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的幅度根据情节轻重而定。而聚众斗殴罪则属于刑法范畴,是指为了报复、争霸等不正当目的组织众人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罪的处罚较为严厉,可能导致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为动机、行为方式和法律适用范围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对结伙斗殴的作出何种行政处罚
    1、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为的结伙斗殴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2、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1、聚众斗殴罪-刑法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
    2、结伙斗殴-治安管理处罚法
    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
    聚众斗殴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结语
    结伙斗殴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伙斗殴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在于,聚众斗殴罪是刑法范畴,致人重伤、死亡的会受到刑罚;而结伙斗殴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主要是为了纠正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