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新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2.6发球
    2.6.1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
    保持静止。
    2.6.2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
    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
    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
    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在触及接发球员的台
    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
    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看,球不能被发球员
    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接发球
    员的视线。
    法律依据:
    《全国乒乓球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四条 首次申请注册教练员须填报《全国教练员注册申请表》或《外籍教练员注册申请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它全国性竞赛参赛单位统一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