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吃店要办什么手续才能开
法律援助开小吃店需要以下手续:
1、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拿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店铺的房产文件或租赁合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去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
3、携带《餐饮服务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办好营业执照后,到地税、国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
5、办理健康证。
一、开个小吃店需要办理的证件,具体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
2、卫生经营许可证;
3、排污许可证;
4、消防安全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
二、办证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4份,若非本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4份;
2、半寸标准彩色近照8张;
3、工商执照申请书1份;
4、租房协议复印件2份。
总之,开小吃店需要带上相关资料,至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证件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