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法律援助

    股份公司章程拟订以后,就要着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指发起人从技术可行、经济有效两方面分析公司设立的条件,并通过对市场供求关系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对投入产出的核算,制定公司设立最佳方案的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住所。
    (2)发起人的资信能力和投资能力。
    (3)公司总投资、股本总额、股份溢价发行测算所需借贷资金、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4)资金投向、规模、建设周期与费用结算。
    (5)公司经营范围。
    (6)经济效益分析。分析时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又要看到不利条件。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发起人应当负责拟订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设立小型规模的公司,由于投资少、技术简单,发起入易于把握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可由发起人自行拟订。对于设立大型规模的公司,由于投资数额大、技术要求复杂、销售市场范围广、风险大,应当委托专门机构来承担,并聘请有关技术、财务、经济管理等各方面的人员参加,在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拟订。
    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好以后,应作为正式文件与其他文件一道,在申请设立批推时报审批机关审批。
    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见附录3。
    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好以后,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即可准备进行设立申请,而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还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即拟订招股说明书。
    一、设立股份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应该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2、发起人认缴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股份发行和筹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出售和募集股份以筹集公司资本的法律行为;
    4、发起人制定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虽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批准;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进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6、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