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处理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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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程序处理意味着案件事实简单清楚,没有太大争议、社会危害性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则说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也就是当事人对于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性的分歧。
    简易程序开庭的流程:
    1、审理前的准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开庭审理;
    3、宣判与送达,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如下:
    1、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处理意味着案件事实简单清楚,没有太大争议、社会危害性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则说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也就是当事人对于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性的分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出庭支持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一十七条
    【简易程序的开庭准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